常宁市公租房租金收缴指南 常宁市住房出租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指南
一、受理条件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来源渠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审核标准:双方平等自愿,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常宁市公租房租金收缴指南 常宁市住房出租】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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