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假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 。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
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 。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 。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 。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 ,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生育期间的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那些】
(二)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 , 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
(三)医疗服务 。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 。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 , 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 。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 。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