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外国人持普通签证入境后,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延期、换发和补发 。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ㄒ唬┪绰?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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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外国人签证签发、延期、换发、补发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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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1、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原件一份,交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下载地址:http://lyzwfw.sd.gov.cn/lys/icity/proinfo?id=2f94dd8d-07bb-49ec-9910-4db6d5b5e49f
2、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一份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4、其他应当履行的手续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三、收费标准
1、收费名称:零次、一次签证(非对等国家) 收费标准:160元/人
2、收费名称:二次签证(非对等国家) 收费标准:235元/人
3、收费名称: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非对等国家)收费标准:425元/人
4、收费名称:一年(含一年)多次签证(非对等国家) 收费标准:635元/人
5、收费名称:增加、减少携行人(非对等国家) 收费标准:160元/人
6、收费名称:对等国家按外交部规定的标准收费 收费标准:对等国家按外交部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向北200米路东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五、受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 下午13:30-17:00
六、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