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
在一个年度内,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 。
关于淄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市及区县政府应明确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奖惩制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日常工作经费 , 由区县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需征缴经费由市财政给予安排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实施监督 。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政策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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