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办海北居住证,不收费 。
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海北居住证的,按每证15元收取工本费(只提供参考) 。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
合法稳定就业 , 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
【北海办理居住证要多久 海北居住证办理费用要多少】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
1.劳动就业;
2.参加社会保险;
3.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4.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服务;
5.依法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6.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7.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8.按照规定享受居住地政府和社会提供给老年人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
9.按照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10.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府补贴;
11.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 给予临时救助;
12.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3.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以及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