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永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 , 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0时起,永川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江鸿·枫侨郡二期4栋2单元(永川区兴龙大道888号),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 。
(二)暂定临时管控7天,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后续管控措施和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 。
(三)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 , 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
(四)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五)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
二、对江鸿·枫侨郡二期(4栋2单元除外)(永川区兴龙大道888号)、金科阳光小镇1期(14栋除外)(金科阳光小镇南区,永川区兴龙大道789号)、金科天悦府(12栋1单元除外)(永川区中山路街道飞龙路388号)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限暂定3天 , 期间实行“三天三检” 。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结果确定 。
(二)实行“人不出管控区 , 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 , 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三)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
(四)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10月24日关于永川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