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 教师怎么办准生证】女教师再婚生育二孩,在户籍所在地安徽办理了准生证,可到了工作所在地贵州,却面临着被引产的悲剧 。原来贵州和安徽在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同 。
据了解,覃谊与丈夫蒙绍平为再婚,两人户籍所在地分别为安徽黄山和贵州贵阳,分别有一个孩子 , 但为了婚姻稳定,35岁覃宜仍然打算再要一个孩子 。因为根据安徽的生育政策,覃谊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于是夫妻俩于2015年2月17日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 。
然而5月12日 , 覃谊却收到荔波县教育局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责令其在5月31日前,自行到医院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也就是说,覃谊如果要这个孩子 , 就将失去工作 。
5月14日 , 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冬梅回应称,虽然覃谊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但因其工作在贵州,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待 。荔波县一名计生局工作人员称 , 覃谊这类情况依据贵州计生条例,不允许生育二孩 , 除非有特批 。
已在荔波中学任教十年的覃谊感到为难,她计划尝试争取贵州省卫计委的特批,若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