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申报条件有哪些?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
1.具有香洲区户籍(含享受香洲区户籍生待遇),目前在香洲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
【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申报条件有哪些?】2.具有香洲区户籍(含享受香洲区户籍生待遇),目前在香洲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
3.申请香洲区内特定公办学校间转学插班的在校学生 。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的学校(指当年有新开年级学校、年级扩班学校,或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对应学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
4.没有香洲区户籍但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 。此类学生仅可申请在政府购买学位的且有接收能力的民办学校间转学插班,须通过“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s://zs.zhxzjyj.cn:8089/index,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报名,并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核资格条件 。
学位安排说明
(一)学位安排顺序按转学插班招生之“申报条件”所述的1-4项顺序依次安排 。
(二)学校学位已满年级或新学校未开设年级 , 如家长不接受学位调配安排的,将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
(三)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如因年级学位无法安排全部申请学生时,按照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优先和学生最近一次入户时间先后等规则安排;无法在本学区学校安排的学生 , 将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
(四)目前在香洲区内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香洲区户籍生 , 可申请留在本校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资格 。
(五)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因故需要转学到区内其他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入读的 , 区教育局视家长申请的民办学校学位接收能力,统筹安排学位 。申请转学到区内不具备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或区外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政府购买学位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