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南京职工因工死亡亲属享受享受待遇及标准
?。ㄒ唬┥ピ岵怪鹞?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ǘ┕┭资舾艚鸢凑罩肮け救斯ぷ实囊欢ū壤⒏梢蚬に劳鲋肮ど疤峁┲饕罾丛础⑽蘩投芰Φ那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ㄈ┮淮涡怨ね霾怪鸨曜嘉弦荒甓热钦蚓用袢司芍涫杖氲?0倍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拓展: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南京职工因工死亡亲属有补助吗 南京职工因工死亡亲属有补助吗知乎】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 , 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 , 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