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租房选房配租方式如下:
越城区:公租房配租选房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由越城区住房保障机构分类分批组织选房 。
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抚对象、一至三级残疾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劳动模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人或配偶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年满22周岁的孤儿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优先保障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
上述人员优先保障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分类通过公开方式抽取抽签顺序号,然后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 。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参加当期选房确定承租房屋 。
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超一年的 , 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
每期两个月配租一次 。每期第一个月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条件的列入当期配租,后一个月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条件的顺延到下期配租 。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公开抽房 。
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越城区住房保障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
柯桥区:配租方式------现场抽签选房
具体抽签时间地点等待通知
具体要求:
1、列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自动放弃抽签择房的,或者择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2、承租人只能将房屋用于自住,不得转租、闲置、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现状;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及水、电、气等费用 。
3、租赁期内 , 承租人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主动向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腾空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
4、承租人应在承租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主动到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
嵊州市:公租房配租
1.房源集中分配时应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顺序,选房或摇房过程宜由公证处全程公证 。
2.公租房保障对象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选房或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的 , 应视为自愿放弃实物配租的公租房保障,记入公租房保障管理档案 。
诸暨市:房源配租与轮候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用集中配租和日常配租方式进行:
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的批量房源实行集中配租;因承租人退租等原因出现的零星空置房源实行日常配租 。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集中配租对象,根据房源情况按年度进行公开抽(摇)号,未择中对象进入轮候程序,轮候按当年度择号顺序从小到大次序排列 。
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以及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 在当年度集中配租中予以优先配租 。
公共租赁住房按申请家庭保障人数配租套型,2人以下户(含2人户)配租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套型; 3人以上户配租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套型 。高层、小高层可放宽10平方米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 , 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 , 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局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标准、租金收取方式、租赁期限、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 合法使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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