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患者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据医院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
医疗机构支付 限额起付标准报销 比例第一 次第二次第三次及以上一档二档一级医院15 万元200100085%90%二级医院60060060070%80%三级医院90090090055%65%
二、大病保险待遇
2022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调减为1万元 。实行分段报销,1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含)-20万元支付比例为65%;20万元(含)-30万元支付比例为70%;3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5%;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贫困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5000元 , 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70%补偿;20(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0%补偿,不设封顶线 。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糖尿病等69种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在选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
四、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签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签约及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式医疗服务 。参保人员每年在缴费期(新生儿在缴费时),按照“区域规划、总量控制、方便就医”的原则,到居住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原来已经签约的不用重复签),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签约医院及下属的村卫生室进行门诊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当场联网结算报销 。
五、生育医疗待遇
新的参保居民生育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孩、二孩、三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分别提高到1000元、1500元、3000元 , 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
六、异地就医待遇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由原先的30%统一调整为10%,剩余部分按照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政策执行 。
【潍坊居民缴纳医保可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居住地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均可联网报销,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