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 。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 , 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
三、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
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补偿标准一览表
【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补偿标准+各区县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