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扣税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成都个税父母扣除标准 成都个税父母扣除标准是多少】(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具体如下:
扣除
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3000元/月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
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4.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