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67条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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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67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刑诉法67条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67条】(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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