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才特殊津贴政策内容
毕业五年内与我县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年以上,工作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在职第二年开始兑现上一年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凡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调离到县外的,全额缴回所得补贴;对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市级D类及以上人才,在岗履职并在本县按规定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 , 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服务期内离职到县外的 , 所得津贴全额退回,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停发人才特殊津贴;对在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持有省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师或首席技师、省政府颁发的赣鄱工匠资格证书的(省级C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三年,三年内离职到外县的,所得补贴全额缴回 。
【石城县人才特殊津贴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申领指南:2022年赣州石城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时间+条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