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异地人窗口报销生育费用需要材料一览

南通异地人窗口报销生育费用需要材料一览

窗口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
男职工配偶、失业女职工和异地生育人员可在窗口报销生育费用 。
1.门诊费用须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须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费用清单(须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病历资料;
2.住院费用须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须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费用清单(须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须盖有医院病区章) 。

另须提供材料如下:
(1)在职女职工报销流产、引产费用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2)报销生育、计划内生育发生的流(引)产费用的另须提供:社保卡原件、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或生育证原件 。
其中:1)男职工配偶另须提供: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或户口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本市户口人员不需提供),以及配偶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原件(本市户口人员不需提供);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女职工另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本市户口人员不需提供) 。

参保单位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生育费用结算的次月将相应的生育津贴汇至单位对公账户 。
【南通异地人窗口报销生育费用需要材料一览】参保单位如需维护或变更对公账户,可直接到市政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窗口领取《生育津贴汇款信息确认表》、《生育津贴汇款信息变更表》,也可在南通医保局网站下载,填好并盖好单位公章后,再将确认表交至经办窗口(或邮寄至政务中心裙楼34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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