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 南京便民电动车充电站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
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 。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鼓励错峰充电,建设运维充电设施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第三方运营商,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

峰谷分时电价在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 , 高峰时段(8:00-21:00)上浮0.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21:00-次日8:00)下浮0.17元/千瓦时 。


备注:
1.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用电 ,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合表用户电价,俗称“居民电价” 。
【南京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 南京便民电动车充电站】2.为减轻高峰时段用电压力,节省用电开支,支持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每天8:00-21:00为高峰时段,21:00-次日8:00为低谷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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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包括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折旧、人工费和合理回报 。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体现集中充电公益属性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等 , 与经营者协商确定,实行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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