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资格认定
省内外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须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和材料:
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
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 满 1 年以上 。
户籍所在地的学籍证明 。
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 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 。合法经营者需提供 1 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 劳动合同为准, 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 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 。从事租地种植等不属 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必须提供区镇、 村开具的从事 1 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
提供 16 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
本省范围内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须持江苏省义务教育证 。
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 。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 , 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任何初中不得拒绝或变相 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
2.坚持公平公开 。积极推进 “ 阳光招生”,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开放平台,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3.坚持科学规划 。做好生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我区初中生源情况 , 科学划定 2024 年各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
4.坚持服务群众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 , 各初中不得 要求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材料 。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 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2024海门区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小升初需要什么材料?】》》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