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6条的内容怎么解读

【民法总则第16条的内容怎么解读】《民法总则》第十六条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