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首席技师津贴申请办法规定 江门企业首席技师津贴申请办法

江门市企业首席技师政府津贴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
【江门企业首席技师津贴申请办法规定 江门企业首席技师津贴申请办法】1.申请时属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退休;
2.在江门市登记注册企业的生产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年(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为依据),爱岗敬业、技能精湛、实践经验丰富,在技术革新、生产攻关、带徒传技、技能传承等方面为企业或本地经济作出较大贡献,并在企业生产技术技能领域发挥带头作用且具有首席引领地位的优秀技能人才 。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请人或其所在企业在申报系统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3.所在企业法人身份证;
4.申请人被所在企业聘为“企业首席技师”的聘书;
5.申请人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专利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 。
三、受理机构(部门)

(二)江门市首席技师每年遴选不超过20名,每年7月31日前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市(区)申请情况分配遴选名额 。
(三)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核发程序如下:
1.网上审核 。受理机构(部门)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职业资格证书、缴纳社保、所在企业等信息进行核查 。审核不通过的,如发现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2.专家评审 。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于8月31日前拟定补贴对象候选名单 。
3.确定补贴对象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情况,确定补贴对象入选名单 。
4.公示公告 。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证书编号、职业(工种)、等级 。
5.报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30日前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6.发放补贴 。备案后,按年度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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