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 )


十、停考专业
相关事宜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 。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 。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停考专业详细见附件表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 。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 。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 。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附件表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
附件详见: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1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2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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