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邑康保起付线+保额+保障范围 江门邑康保条款

1.起付线:是指进入“邑康保”保障范围后,个人需要先行负担的部分 。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
2.保额:是指一个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每年累计的最高报销金额 。
对于“邑康保”,责任一的起付线为2万,最高赔付150万;责任二与责任三共用2万起付线,最高赔付100万;责任四,对于符合条件的人群,不设起付线,每月给付400元 。
3.保障范围:
责任一: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各类补助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
责任二:医保范围外住院药品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需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合理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 。
责任三:特定自费药品费用(18种)
在保险期间内,经指定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门诊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的《特定自费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费用 。
责任四:照护服务保险金
【江门邑康保起付线+保额+保障范围 江门邑康保条款】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鉴定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条件并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按月给付照护服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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