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才引进 珠海市人才引进补贴

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
人才类别 具体范围 年龄条件
(周岁) 第一类: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含:珠海市高层次卫生人才、珠海市高层次文艺人才)男/女<60
(院士不受年龄限制)第二类: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男/女<60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珠海市文艺名家工作室领衔人珠海市高层次卫生团队学科带头人珠海市高层次卫生团队学科骨干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珠海乡村工匠)珠海首席技师第三类: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国家级国家级评比表彰活动项目获奖者男<50
女<45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省级广东省自强模范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者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获奖者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获奖者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广东省专利奖获奖者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奖者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市级珠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珠海市劳动模范珠海市道德模范珠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含见义勇为奖获奖者)经市卫生主管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推荐的,参加过重大疫情防控任务的医护人员第四类: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公派、自费到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男<50
女<45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含)以上职称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进修、做访问学者一年(含)以上,或者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的人员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含)以上职称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进修、做访问学者一年(含)以上 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第五类: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当年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男<50
女<4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当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当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第六类: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之一的人员男<50
女<45具有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的毕业生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第七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50
女<45系列高级资格名称中级资格名称高等学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