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新区初中招生简章 2020年杭州钱塘新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杭州钱塘新区初中(含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下同)招生工作,结合新区实际,特制订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
一、工作目标
秉持“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初中学校”理念,促进本区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的政策,满足适龄学生多样化的入学需求 。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100%就近免试入学接受初中教育的权利 。
二、报名对象
1.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
2.具有本区户籍的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
(1)在杭州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区就读民办小学的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杭州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区就读公办小学且搬家迁户至本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在杭州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区、钱塘新区以外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
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可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适龄学生,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适龄学生;
(2)驻本区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适龄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本区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适龄学生;
(6)其他政策规定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适龄学生 。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czbm.hzedu.gov.cn)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初中入学报名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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