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秋季初中新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与类别
(一)招生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
(二)招生类别
1.公办初中
(1)第一类:户籍在学区内的儿童少年 。
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 , 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 , 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 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 , 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 , 以房产证为依据 。
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 , 但不属于上述类型 。
当第一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 , 按A、B表顺序及本人落户时间早晚排序录取 , 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 。
(2)第二类:户籍不在学区内的儿童少年 。
A表生:户籍不在瓶窑镇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儿童少年 , 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 , 符合迁户条件的 。
B表生:户籍为杭州市的儿童少年 , 小学已在学区实际就读 , 学籍已在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当第二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 , 根据按A、B表顺序及其父(母)取得房产证时间早晚排序录取 , 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 。具有杭州市户籍 , 取得属地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 在其小学毕业地 , 排在有房产二类生之后录取 。
【202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秋季初中新生报名指南】(3)第三类:余杭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 且持有签发地为属地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
A表生:申请就读小学毕业地所在镇街初中 。
B表生:就读小学所在镇(街) , 与其所持的《浙江省居住证》登记镇(街)不一致 , 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登记镇(街)有房产(以房产证为依据) , 申请就读房产所在地镇街初中 。
根据第三类A、B表顺序排序 , 同一表次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余杭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
(4)其他类: 在瓶窑学区居住的符合政策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烈士子女、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和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等 。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 ,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 , 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教育资源实际 , 统筹安排 。
2.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应招收我镇户籍与符合我镇入学条件的儿童为主 。
二、适龄特殊儿童入学
具有瓶窑镇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段学校申请随班就读 , 或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少年均须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和余杭区汀洲学校招生办法 。
三、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瓶窑镇第一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88521905
四、报名流程 (一)统一信息登记
(5月18日-22日(每日9:00-21:00))
2020年 , 首次在杭州市范围实行小升初网上报名 ,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 符合在瓶窑就读初中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站:czbm.hzedu.gov.cn)进行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和“个别生”网上登记 。
(二)同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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