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汕头市人才引进政策

市外迁入汕头-人才引进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恢复、加入中国国籍的出国人员、外国人、华侨的高层次人才;港澳居民高层次人才;台湾居民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入户;自谋职业人员可申请入户 。
二、办理对象
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居民本人办理 。
三、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 , 如提供假情况 , 假证明材料 , 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网上审核通过后 , 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 , 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 , 材料齐全的,网上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需要展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
?网上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书;
2.《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3.接受单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迁出地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或迁入地户口簿;
7.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 , 附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 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8.家庭关系不明的 , 需提供关系证明 。
办理窗口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一门式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4-6号窗口
【汕头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汕头市人才引进政策】办公电话:0754-889648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9、14、24、28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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