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提示
(一)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 , 每满一年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 , 超过四年的部分 , 每满半年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汕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提示】
(二)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人员 , 其中一个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 , 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 可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合并计算 。
(四)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 不可以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五)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 , 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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