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遴选公告 汕头市“惠民保”遴选规则( 二 )


4.承办经验(10分)
拟承保机构所属公司近3年(2018年初至今)在广东省内各地市承办政府主办或指导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项目经验(需提交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证的相关承办佐证材料) , 每个项目(不分年度计算)得2分 , 最高得分为10分 。
按以上评估要素赋分情况累加计算得出评估总分 , 满分为100分(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入选承办机构的确定
1.参与遴选的机构按评估总分进行排序 , 总分相同的按承保方案评估得分进行排序;
2.排序前4位的机构确定为入选承保机构的 , 排位第一名的作为主承保机构(占40%份额) , 负责牵头其他3家入选机构(各占20%份额)组成共保体 , 协商制定统一的承保方案承办汕头市“惠民保”;
共保体的内部管理机制由主承保机构牵头有关承保公司协商制定 。
3.入选机构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的 , 需于确定遴选结果后3天内 , 提交退出申请 。空出份额按序位由其他机构递补 。
三、保费价格的确定
【汕头遴选公告 汕头市“惠民保”遴选规则】以组成共保体的4家承保机构保费报价和承保公司份额加权计算得出平均保费价格 , 按元取整后确定合理的汕头市“惠民保”保费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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