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2021年台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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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 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
(二)录取办法
1.实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分区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 。录取时根据五个批次的志愿 , 由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第一批、第三批采取“传统志愿” 的办法 , 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批、 第四批、第五批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 ,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 先 , 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
2.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 中学、路桥中学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 , 若还有空缺指标 , 则空缺 指标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四批录取结束后 , 若还有空缺指标 ,  则在填报该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取 满为止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 , 若还有空缺指 标 , 则空缺指标转入第五批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束后 , 市教育 考试院在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未完成 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名单、计划数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 。达到 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 取的考生 , 可在规定时间内 , 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申报 。有关学校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申报情况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并将录取的考生名单录入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系统 ,  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 。

(三)录取顺序
依次为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第四批志愿、 第五批志愿、征集志愿 。除征集志愿录取由有关学校按规定自行 录取外 , 其他批次录取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 椒江区、 黄岩区、路桥区等区教育局配合 。
录取时 , 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 ,  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 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 , 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 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 , 则全 部予以录取 。
(四)关于定向生
1.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招收定向生的指标 分别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 60% 。
2.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 , 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 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 规定完成初中学业 , 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可以 享受该校的定向生指标 。
3.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下达至各区教育局 , 由各区教育局 分配至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 并做好定向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 ,  且录入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系统 。具体的分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 定 , 并于 2021 年 4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 , 在当地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
4.定向生的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 校的定向生指标数 , 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最低控制分 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在第 1500 名以内 , 但确保有 定向生指标的初中学校 , 至少有一名考生被择优录取者不受此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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