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考改革方案最新 福建艺考改革方案( 二 )


2.完善省级统考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规范 , 出台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试说明、等级划分标准和考试管理办法 , 进一步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探索建立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等科类省级统考题库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 , 笔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模式 , 确保阅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
3.健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建立考评人员信息库 , 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 。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 , 适当增加考评人员人数 , 逐步扩大省外考评人员比例 。考评人员名单按照工作秘密严格管理 。逐步建立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 , 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试工作人员 , 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 , 并严格执行相应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违规考试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 , 对于应申报而隐瞒不报、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 ,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并列入“黑名单” 。
4.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 。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省招委会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监督管理 , 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 , 组考高校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组考高校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 , 进一步强化考务组织管理 。按照保密工作规定 , 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 。严把考试入口关 , 通过现代技术手段 , 采用人脸识别系统 , 加强考生身份核验 , 严防考生替考 。严把考试组织关 , 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 严防考试舞弊 。严把考试评分关 , 完善考试评分标准 , 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 , 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省级统考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 因工作需要 , 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考试须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 。加强省级艺术类专业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 。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 。
(三)严控高校校考范围
2023年 , 除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个别本科专业外 , 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 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未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省外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 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 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 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
2024年起 , 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 , 高校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
(四)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适当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 , 2024年起 , 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 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 积极完善使用办法 , 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 , 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
2.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 ,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 , 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 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 ,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 ,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 其中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 ,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基础上 , 按照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除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 ,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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