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考改革方案最新 福建艺考改革方案

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加强党的领导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适应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 , 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为原则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 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从2022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 , 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 , 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类人才培养定位 。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 , 结合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 , 进一步修订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 , 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 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 , 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强化艺术类专业内涵建设 , 坚持立德树人 , 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 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 , 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 教育引导学生立足时代、扎根人民、深入生活 , 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 。推动建设一批艺术类一流专业、一流课程 , 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 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
2.优化艺术类学科专业布局 。加强宏观调控 , 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 , 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 , 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 , 原则上不增设艺术类专业 , 确需增设的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艺术类专业质量监控 , 开展艺术类专业办学情况专项督查 。对于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的予以通报 , 减少其招生计划 , 并进行质量约谈 , 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 , 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于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师资力量薄弱、毕业生就业率低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将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
(二)提升省级统考水平
1.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 , 进一步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 , 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2024年起 ,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专业类别 , 其中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 ,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 , 由高校安排在普通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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