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为逃债务 炮制股权转让戏码( 二 )


为商之道,诚信为本。本案中,刘某、小文在A公司与建材公司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不是积极与建材公司协商处理,而是“另辟蹊径”,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企图通过“甩锅”他人“全身而退”。这种有违诚信经营的行为,不仅不能实现逃债的目的,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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