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一、入学常识
Q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多少?
A:年满6周岁 。2021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
Q2.不足6周岁儿童能否上小学一年级?
【2021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政策解读】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不足6周岁儿童不能上小学一年级 。
Q3.年满6周岁儿童能否晚一年上小学一年级?
A: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病例复印件或残疾证等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或施教区小学提出延缓入读小学申请,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可以延缓入学 。
Q4.年满16周岁的小学毕业生,能否上初中一年级?
A:年满16周岁(200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
Q5.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
A: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
2.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张政发规〔2021〕4号),参加积分获得准入资格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
Q6.作为入学施教区认定依据的房产产权性质是什么?
A: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的房产限住宅性质(产权证上有明文标注),非住宅性质(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产不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 。
Q7.2021年,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求有变化吗?
A:没有变化 。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取得的时限为今年6月30日前 。
Q8.我市施教区认定中对房产面积有无要求?
A:目前,我市对合法固定住所的核心家庭人均面积尚未有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不作为认定依据 。
Q9.施教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有相关规定吗?
A:施教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没有规定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以共有产权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学生户籍须在本市,二是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
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
Q10.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吗?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A: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9〕38号)要求,我市继续实施一套住房五年内同一学段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购买二手房时,要到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咨询(学校接受咨询时间为每月双周周五),确认相关学位信息 。
Q11.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事项应向哪些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什么?
A: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向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基础教育科咨询 。招生具体工作可以向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民生事业科)咨询 。
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58215343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
58123017(小学),58177009(初中) 。
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民生事业科)咨询电话:
保税区(相关街道)58339528
经开区(杨舍镇)58225908
冶金园(锦丰镇)5895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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