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认定条件及范围

【苏州市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认定】
认定范围:
苏州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并能独立开展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工作的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学校 。
认定条件:
申报认定“苏州市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拥有不少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固定家政服务实训教室和家政类培训必要的设施设备 。
(二)拥有了名以上专职家政类课程的培训教师,培训教师须具备2年以上家政类课程培训经验,并持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技工院校及公办职业学校的教师还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
(三)拥有完整的家政类专业实训计划、教学大钢、培训课程及项目安排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奉达95%以上 。
(四)申报单位除对内开展家政类课程培训外,还另需与5家以上家政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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