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疫情医学及心理咨询电话 苏州高新区疫情防控中心电话


【苏州高新区疫情医学及心理咨询电话 苏州高新区疫情防控中心电话】2.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 。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
3.对湖北等疫区来(返)苏人员,在车站、码头、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进行检疫查验,并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
4.凡有两周内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必须主动到交通检疫点或居住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其中的发热病人应拨打所在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由专用车辆转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应到区指定观察点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5.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志愿者等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排摸处置 。市民要自觉主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上门问询,鼓励市民群众提供重点人员信息,可拨打所在社区电话 。
6.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 。影剧院、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 。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
7.关闭客运西站、苏绍高速(S9)通安收费站,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具体由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公布 。轨道及公交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减少发车频次 。
8.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落实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等疫情防护措施,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
9.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市民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
如对本通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区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68750867进行咨询 。疫情医学咨询、心理咨询电话见上文 。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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