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时间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集中受理时间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3月23日-4月3日17:00 。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17日-8月28日17:00 。
(3)拟新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 需于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递交实施申请材料 。
咨询电话: 【2020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时间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联系方式:市科技服务中心人才科?65233005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65233508
相关注意事项:1.优先支持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 , 符合我市先导产业领域方向并获得市场化基金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 , 高水平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 , 全职来苏州企业创新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 。
2.按照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精神 , 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市和企业落户地财政分担 , 安家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 引才奖励经费根据验收情况以后补助方式拨付 。
3.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 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4.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 , 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 , 原则不予调整 。对弄虚作假的 , 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立项资格 , 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
5.同一人才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 。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 , 尚未通过验收的 , 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 。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资助的人才及企业 , 在研期间不得重复申报 。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 , 不得异地申报 。
6.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 , 严格审核 , 保质保量 。每批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并盖章后)分别于4月8日前、9月4日前网上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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