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重点举措
实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行动
1.加强企业职工适岗能力培训 。鼓励企业制定职工培训制度和计划 , 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 , 支持各市(县)、区及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 。发挥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和优质培训机构作用 , 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对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的岗前培训不受补贴性职业培训(工种)目录限制 , 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 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
2.扩大企业职工获证培训规模 。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 , 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对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对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分别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 但不可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强化紧缺型职业工种获证培训 , 对纳入《无锡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 , 且符合紧缺职业(工种)范围 , 高级工及以上培训补贴在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再上浮30%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工种)扩大到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工种 。
3.加强高技能人才岗位研修 。支持企业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研修能力提升培训 ,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 , 按技师6000元、高级技师8000元的培养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4.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 。三年培训6000名左右新型学徒 。对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含企业培训中心)合作培养企业新型学徒 , 根据培养层级对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水平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水平的按每人每年6000元、高级技师水平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经备案后可先行预拨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培训中心组织开展本企业职工新型学徒制培训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培训计划时 , 应综合考量企业培训中心培训场所、设备设施、师资力量、培训开发能力等条件 , 对具备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学徒制培训计划 。在后续培训补贴申领时 , 企业应提供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的相关支付凭证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行动
1.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家政专项培训、“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劳动预备培训等培训计划 。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对具备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开展创业培训 , 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 , 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 ,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 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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