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区现代服务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支持标准

无锡梁溪区现代服务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现代服务业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指符合梁溪区产业政策导向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中,对区域提升和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创业领军人才 。相关行业领域现代服务业创业领军人才需要满足的基础条件如下:
(一)法律服务
申报人须执业满8年,且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3年或合伙人5年以上;在法律服务业的某一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实际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承办过3起业内公认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或项目,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律师岗位上贡献突出,曾获得过市、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和表彰;
2.在本行业发展中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管理经营能力强,所管理的团队在人员、业务等规模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申报人近三年个人业务年平均创收达300万元左右,或带领的团队年平均创收达500万元以上,或带领的律师事务所年平均创收达1000万元以上 。
(二)财务会计服务
申报人所在的机构至少达到省综合评价3A所的标准,或外地来锡创办的机构其总所达到全国百强所的标准,具备6名以上注册会计师规模,年纳税总额达到200万元,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大所的合伙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内知名财务(会计、审计)软件公司工作3年以上,具有计算机审计系统的研发能力,能实现审计流程、管理规程等与信息系统相结合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审计师资格,有2年以上在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3年以上,现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职业诚信道德记录良好,最近3年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承担过执业民事责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三)人力资源服务
申报人创办的机构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上年度服务人数不少于2000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工作5年以上,业内声望较高;
2.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生产经营和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
3.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4.熟悉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通晓行业国际规则,能够引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
(四)知识产权服务
申报人在锡工作形态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组建3人以上团队在锡创办知识产权服务类企业2年以上,其中其他团队人员具有全国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
2.被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合伙创业,担任总经理或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2年以上 。
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中知识产权服务类人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省级,通过“一事一议”进行申报;
2.中国知识产权星级中介代理机构负责人或合伙人;
3.中国星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人;
4.被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评为知识产权优秀代理人;
5.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
6.美、日、韩、欧盟等发达国家代理机构合伙人 。
申报人的团队成员每人年均服务我市企业10家以上,为每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代理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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