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解读

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部标代码:13514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校网址:
http://www.bowenedu.cn
电子邮件:
bwxy@bowenedu.cn
招生联系电话:
0931—5272600
0931—5272644
0931—4511096(兼传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 。
第七条
学校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现有八个学院,42个本科专业招生 。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办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第四章普通本科录取规则
【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解读】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05% 。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
第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承认加分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 。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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