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无锡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无锡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缴费<1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10年≤缴费<2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缴费 ≥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
领取时间: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1〕14号)文件精神,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养育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标准 。
一、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1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60元 。
二、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25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 。市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锡民联发〔2020〕26 号)执行,江阴市、宜兴市按照各自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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