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公告》所指纳税信用修复是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的修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
【纳税信用修复的积极影响 扬州哪些情形可以进行纳税信用修复】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
二、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已对19种发生频次高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各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及时挽回自身的信用损失 。
相关经验推荐
- 扬州专票电子化的纳税人如何开具电子专票
- 制造业企业享受延缓缴纳税款需要填《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吗
- 厦门投资落户纳税额是多少啊 厦门投资落户纳税额是多少?
- 大数据信用分很低怎么办啊 大数据信用分很低怎么办
- 手机屏幕出现蓝色墨水怎么修复 手机蓝屏面积越来越大
- 怎样往自己信用卡上打钱呢 怎样往自己信用卡上打钱
- 建设银行信用卡好不好申请 建设银行信用卡好不好申请通过
- 怎么判断轮毂刮伤严重 怎么判断轮毂刮伤严重还是修复
- 常州个税年度汇算时间范围?纳税人何时可以预约办税?
- 常州纳税人想预约3月2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