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多少钱 扬州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 , 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
(1)生育的 , 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 其中难产的 , 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 , 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 , 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 , 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 , 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扬州生育津贴多少钱 扬州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怎么算】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 , 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 , 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 , 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 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 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 , 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 , 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 , 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
补充:
工资计算方式: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 , 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
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 , 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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