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扬州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领取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国家、省规定和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市、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年满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 。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扬州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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