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北京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京籍:新生儿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北京市户口;
非京籍: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且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
?涉及事项
1.生育服务单(之前的准生证)
京籍:户籍人口生育登记(两孩以内)或再生育确认
非京籍: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两孩以内)或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三孩以上)
2.母子健康手册
3.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4.免疫预防接种证
5.上户口(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北京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北京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6.“一老一小”中的“一小”(城乡居民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卡申领
8.产检费报销(北京市生育保险门(急)诊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9.住院费报销(北京市生育保险住院手工报销费用申报,出院时未持卡实时结算,需要办理手工报销的)
10.核定生育津贴
11.贫困孕产妇救助(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员可办理)
?办理流程
(2)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再婚夫妻按照第(2)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
生育服务单应在夫妻生育前办理,生育前未办理的,可以在生育后补办,补办时还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在办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领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在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口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打印 。
非京籍: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妻办理流动人口生育登记,15个工作日后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双方均为外省市户口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需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凭证原件,向现居住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现场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如需更多帮助,可在每日8:00-18:00期间拨打12320热线,由人工详细解答 。
2.母子健康手册
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册》时,如果夫妻双方或女方为本市户口,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如果仅男方为本市户口,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提交的女方病历上的姓名须与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
3.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需注意: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应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号码填写 。
(2)新生儿姓名应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规范汉字填写 。
(3)新生儿在国内进行户籍登采访人员,其姓名不能使用英文,其父母为中国公民的,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应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
4.免疫预防接种证
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是入托、入园、入学必备材料,如错过在助产医院办理或是在外地助产医院生育等情况,请尽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并妥善保存 。
5.上户口
京籍:在给新生儿上户口前,请确认户籍登记房产属于新生儿父母或直系亲属合法房产 。请检查父母双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已改成已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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