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疾控中心发布南京入靖江返靖健康管理通知( 二 )


(三)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
严格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预检分诊工作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工作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不具备发热病人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如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患者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在做好流行病学史询问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基础上及时报告,由市卫健委指定机构和车辆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防控措施
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意识,做到防控措施不放松、不松懈 。工厂、企业、学校、养老和托幼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制度,做好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规范落实人员健康异常情况报告和追踪等制度 。
三、严控聚集活动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继续严控大型演出、展览、展销、运动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要控制规模,从严落实报备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所有参加会议、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应开展旅居史排查,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时接种疫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少聚会、少聚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勺公筷的良好卫生习惯 。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物品 。请各公共场所和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人员健康管理、预防性消毒、个人防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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