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减 四川双减背景下消费者疑问解答

疑惑一:
“双减”意见出台,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能否变更、解除?
“双减”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双减”意见还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这意味着原合同约定的上课时间、上课老师将产生变动;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培训无法再进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
本次“双减”政策的调整实则发生了情势变更的情形,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再继续履行合同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效果 。因政策调整,有的培训线下变线上,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化,有的直接暂停培训等问题都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已报的培训怎么办?四川省消委认为:如果受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发生变化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
疑惑二:
“双减”意见出台后,消费者如何选择培训机构?
“双减”意见出台后,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划分为学科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和非学科类(体育、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培训 。“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
因此,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首先要明确需要教育培训的类别,再针对性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机构,仔细核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与范围,选择学科培训机构要注意其审批成立的时间,谨防“李鬼” 。家长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平台”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川双减 四川双减背景下消费者疑问解答】
其次要事先将学生的在校教学计划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进行比对,辨别是否与在校学习任务相匹配,是否超纲超前,是否加大难度 。
最后要对师资情况进行了解,特别是外语学科要确定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有相应的资质 。
疑惑三:
“双减”意见出台后,消费者在教育培训费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双减”意见的精神,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员今后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 。如有此类情况,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全额退还学生家长上述费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消费者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前,应事先明确了解培训机构费用的收取方式以及使用期限是否与政策性文件规定相一致 。
“双减”意见指出:强化培训收费监管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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