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邛崃市小升初入学政策 2022年邛崃市小升初入学政策及规则( 二 )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 。6月30日,对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
7月11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初中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7月14日,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对补录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补录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民办初中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
(四)学位确定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8日-9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 。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温馨提示: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若要申请在邛崃市就读初中,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15日,学生根据录取学校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03、其他群体小升初
(一)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1〕 1号)相关规定办理 。
(二)残疾儿童少年
各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
(三)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四)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邛崃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五)港澳台及外籍儿童少年
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法定监护人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
(六)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于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已按政策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由邛崃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
04、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一)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邛崃市教育局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并刚性执行 。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邛崃市教育局将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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