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宿迁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年8月30日15:31:46
宿迁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1、职工在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宿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宿迁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设区市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
3、工伤职工到本设区市以外地区(含外省)进行治疗、康复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一般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凭原始票据报销 。
4、住院前住宿补助费凭原始票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 。
5、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最长不超过2天 。
拓展信息
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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