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2021年度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300元 。除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时间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我市户籍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参保形式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1-12月社会保险费(首次参保和年度退休人员按实际缴纳月数) 。
申报对象中的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仅针对三类人群,分别是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男50至60周岁,女40至50周岁),且2021年全年在册 。
生活困难人员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号)规定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以申报对象失业登记信息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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