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详情 呼和浩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政策( 三 )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79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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